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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算命大师”算来“牢狱之灾”
发布时间:2024-07-24 17: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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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佯装哑巴“半仙”上街摆摊,专挑老人“作法”,另有四名“托儿”负责在周围帮抢助攻,势必让“鱼儿”上钩。近日,永定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2024年1月,刘大妈在前往买菜的路上听信“托儿”之言,遇到了一名“半仙”,这名“半仙”是个哑巴,算命全靠旁边人讲解。“看面相,你老公这几天要出车祸,你自己过马路的时候也会出车祸!但是莫急,‘半仙’能帮你化解!”经此“化解”,刘大妈就没了1850元。五人先是吓唬被诈骗对象将有血光之灾,让“半仙”给被害人手指上挂铃铛,谎称铃铛挂不上就是有灾难,并用方法控制铃铛无法挂在手指上。在被害人将信将疑之际,围观的“托儿”从旁劝说被害人相信“半仙”可帮助化灾解难。随后,“半仙”使用自燃纸一番“作法”,让铃铛顺利挂上被害人手指,谎称已经消灾转运,并骗取被害人的化解费。为防被害人醒悟过来要求退钱,得手后,五人告诉被害人往前走别回头,然后迅速收拾东西转移地方。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向某等五人以算命的方式先后骗取了10余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万余元。2024年1月,其中一名被害人幡然醒悟,拨打了报警电话。
法院经审理查明,向某等五人分工明确,行骗准备充分:一人装作哑巴“半仙”看相作法,一人充当“半仙”的翻译,其他几人负责当“托儿”,重点从老年人群体中物色和迷惑诈骗对象。法院审理后认为,向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遂判处向某等五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千元至1千元,同时予以追缴其违法所得。日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通常出现在医院、药店附近,利用病人及家属的焦虑情绪行骗;或是出现在菜市场、小区门口等老人常去的地点针对老人进行诈骗,作案手法虽然普通,但缺少防范心理的人往往容易为此买单。算八字、测运势并无科学依据,做法事、送童子亦是迷信之说!广大群众要相信科学、相信法律,增强防范意识,对封建迷信保持警惕,不要轻易把钱财交给陌生人。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要留存好证据,及时报案,莫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