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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法院对18名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训诫谈话
  发布时间:2024-05-27 16:10:39 打印 字号: | |

为帮助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重新认识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5月24日上午,永定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军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永定区拘留所,对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18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训诫谈话,现场邀请了区政协委员田贵学、特邀监督员刘云参与见证。

集中谈话现场政协委员学、特邀监督员现场见证活动



谈话过程中,唐军通过讲法释理的形式,向被执行人普及了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并分析了当前执行形势,督促被执行人不要存在“一赖到底”的侥幸心理,希望他们想方设法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提前解除强制措施,早日重获自由。

区政协委员田贵学和特邀监督员刘云结合自身生活、工作经历,从端正思想认识、提高守法意识等方面,劝导被拘留人配合法院工作,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通过谈话,被拘留人龙某当场忏悔,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兑现完毕所有金额,法院即对龙某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关切,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威慑力,自5月21日起,永定区法院针对“涉金融企业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为期4天的专项拘传、拘留行动,共执行结案62件,执行到位金额992万余元,拘传98人,司法拘留35人,其中,12名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