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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新调研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23 17:04:1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切实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23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新到桑植县法院调研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市中院副院长赵明,桑植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利利陪同调研。

“法庭一年案件有多少?”“同期案件比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芙蓉桥法庭和陈家河法庭,实地查看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障、人员配置等情况,并通过与驻地司法所、综治办等基层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交流、查阅台账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



就如何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陈建新强调:


要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创建合力。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将“无讼村居”创建等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推动诉源治理从“法院为主、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协助党委政府整合村支两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力量,推动健全非诉讼机制挺在前的“立体化”解纷体系。

要坚持能动司法,增强治理效能。及时通过案件发现当地矛盾集中领域,向党委政府提出社会治理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案例示范作用,加强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注重纠纷实质性化解,促推“案源、执源、访源”一体化治理。

要理顺工作机制,促进整体提升。完善矛盾纠纷共同分析研判、定期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优势,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打造司法为民的服务窗口。

要融合地域文化,打造品牌特色。充分认识到民风民俗在解决农村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因地制宜打造兼具地方特色与人文情怀的司法品牌,创建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