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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3 17:16:14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规定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我院人民陪审员2024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4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