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法庭收到了一份从广东省寄来的请求变更监护权的申请书,关乎双胞胎兄弟能否参加高考……
事情还要从2005年说起,韦某(女)与李某(男)于2005年结婚,次年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孩,婚后两人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男方抚养。离婚后韦某远走他乡,再无联系,李某于2020年因病去世,双胞胎男孩由奶奶陈某及姑姑李红(化名,本案当事人)事实上履行监护责任。考虑到奶奶年过八旬又体弱多病,有抚养能力及意愿的李红便将兄弟二人接到广东省生活学习。现如今,双胞胎兄弟即将高考,却因无监护人而无法正常参考,无奈之下,李红向户籍地慈利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考虑到高考作为人生重要的转折点,事关两兄弟前途命运,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秉承着“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和司法为民情怀,立即联系其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和奶奶陈某,几经周折获悉到了当前法定监护人韦某情况,并取得联系。经了解,韦某已经重组家庭并生育子女,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愿意配合法院将监护权变更为李红。
得知情况的承办法官一边通知李红备齐审查材料,一边再次调查核实李红身份、双胞胎家庭情况。在李红从广州到达慈利当天,法官又对其身体状况、经济条件、道德品质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符合相关条件后,仅用一天时间便出具了裁判文书,确认了监护人资格,解决了双胞胎兄弟无法“高考”的困境。
“没想到法院能这么迅速地帮两个孩子解决了困难,为你们为民办事的态度和效率点赞!”身处外地的当事人李红托亲戚向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法庭赠送一面锦旗,并致电法庭感慨道。
一纸文书不仅让这对命运多舛的双胞胎兄弟解决了眼前的高考困境,更是从法律层面让他们有了真正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