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加强执行“三统一”的管理,强化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作用,近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交叉讨论、集中评查、对标评查的方式,对辖区法院涉及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执行、执行完毕、执行异议等共32件执行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工作。
评查现场
评查组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重点把握“一严格、四严禁”规则,即严格把握规范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严禁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严禁因追求结案率而弄虚作假、虚假终本;严禁诱导胁迫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者撤回执行申请;严禁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执行实施类案件重点检查执行行为合法性,执行程序规范性,文书制作错漏率;对执行审查类案件重点检查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合法、充分,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依据是否正确,以达到“以评促改、以改提效”的目的。
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市中院执行局将对此次抽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督促整改,不断推动执行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