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日夜奔波,为我们公司顺利追回了149个停车位!”申请执行人张家界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蒲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时间回到2020年,武陵源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界某商贸公司与被执行人阳某合同纠纷一案时,因阳某对第三人深圳某投资公司享有到期债权,经生效仲裁裁决,武陵源区法院对阳某在投资公司的到期债权启动执行程序,投资公司拒绝配合,武陵源区法院即对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启动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罪措施,将其法定代表人杨某逮捕归案,并对投资公司名下149个地下停车位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因受管理停车场的深圳某物业公司干扰,致使二次拍卖流拍,该149个地下停车位被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由于小区业主的停车费都交给了该物业公司,导致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理解,多次提出执行异议。2023年,武陵源区法院向物业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将停车位及前期收取的停车位收益交付给商贸公司。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托,和法院打起了“太极”。
为了不让商贸公司的胜诉权益变成一张“空头支票”,张家界市两级法院与深圳当地法院积极协调异地执行事宜,并由张家界中院执行庭庭长阳勇带队,和武陵源区法院执行局成立联合执行专案组,准备前往深圳打一场执行“硬仗”。
4月10日抵深后,专案组第一时间赶赴物业公司,当场向物业公司负责人贾某宣读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协助交付停车位及车位收益,同时提交公司财务账簿和车位用户名册供法院调查。不料贾某有备而来,委托的法律顾问当场口头提出多项异议和反对意见,贾某顺势也拒不交出相关材料,企图达到逃避协助执行义务的目的。
执行专案组要求某小区物业管理处报告相关情况
为了化解执行僵局,一方面执行法官向物业公司告知法律利害关系,责令其立即交出相关资料,否则将当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专案组组长立刻召集组员现场紧急讨论,研究制定应对策略,并对法律顾问提出的异议和反对意见现场逐一进行了回应并释法明理,严肃重申物业公司作为协助义务人,拒不配合法院协助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的严重法律后果。贾某见状,当即提交相关资料供专案组查阅,对于其他协助义务恳请法院能给予一晚的考虑时间,第二天中午之前给予答复。
当晚9时许,武陵源区法院副院长吴扬顺传来捷报:“物业公司同意付款并交付车位了!”正在激烈讨论下一步如何采取执行措施的专案组成员们长吁一口气,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执行“鏖战”,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
4月11日,在全体专案组成员的见证下,物业公司将前期收取的20余万元停车费通过法院账户支付给了商贸公司,并与商贸公司签订了《车位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商贸公司将案涉149个停车位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物业公司将收取的业主停车费定期交付给商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