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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市法院成功化解“三个垃圾桶”引发的行政争议
作者:罗佳峰 陈醉  发布时间:2023-02-03 15:56:59 打印 字号: | |


“这件事的发生是我们双方缺乏沟通导致的,都过去了,远亲不如近邻,以后你有什么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能帮得上的地方一定帮。”田某某对鲁某某说道。2月1日下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化解了一起因垃圾桶摆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因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社区需统一更换垃圾桶。2022年8月22日,某社区网格员李某,将三个新垃圾桶摆在鲁某家旁,鲁某及其租客等人不满并将垃圾桶拖至李某家旁,李某、田某(李某邻居)等人又将垃圾桶拖至鲁某家旁,双方产生争执并发生拉扯,鲁某手机被砸坏。鲁某报警后,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数次调解未果,对田某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因疫情影响暂未执行)。田某不服,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认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鲁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永定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大年初七,市中院承办法官聂全武在认真阅卷后,发现本案纠纷是由垃圾桶摆放这一生活琐事引发,如果法院一判了之,很有可能会使邻里矛盾越积越大,影响社会和谐。为了彻底解决纠纷,第二天上午,聂全武法官通知永定区政府的工作人员来到法院接受询问。在了解到鲁某某和田某某均有调解意愿,且鲁某某愿意赔偿的情况下,合议庭商议后决定发出司法建议,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实质化解争议。与此同时,法官还分别向双方做工作,释明法理,讲明情理。通过各方合力,力纠纷双方原告鲁某某与第三人田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田某某向鲁某某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坏衣物及手机的损失。田某某表示:“这件事翻篇了,以后有问题我们多沟通,互帮互助。”鲁某某向法院当场提交撤诉申请,对法官尽心尽力促使争议化解表示感谢。

近几年来,张家界市法院坚持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办案导向,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建议、府院联动会议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共商化解行政争议办法。下一步,市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探索完善府院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办案全过程,让法院多跑路,群众少折腾,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