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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中院党组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作者:高凯龙  发布时间:2022-11-25 16:50:13 打印 字号: | |

11月25日,张家界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在家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综合各方意见,顺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愿望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十七自然段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充分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重大意义。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巩固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读原文、悟原理,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做到入脑入心,落地见效。二要把学习党章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党章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深刻把握党章各项修改内容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三要把学习党章同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党章精神和要求推动谋划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持续攻坚解决执行难问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深化自我革命,扎实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张家界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