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张家界中院党组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作者:高凯龙  发布时间:2022-11-01 13:23:16 打印 字号: | |

11月1日,张家界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在家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在前、干在前、走在前,通过扎扎实实学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学习。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支部学习、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掀起广大党员干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系统抓好学习培训、集中宣讲、新闻宣传、研究阐释等各项工作,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张家界法院落地生根。

三要坚持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实践。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法院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司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法院之为护航新发展格局。要坚持自我革命,持续抓好司法作风整顿和纪律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