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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诉讼服务中心正常办公的通告
作者:院立案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10-11 17:12:31 打印 字号: | |

根据《张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解除永定城区街道、武陵源区全域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自2022年10月11日14时起,有序解除永定区10个街道、武陵源区全域实行的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结合国家、省、市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我院已于2022年10月11日14时起,恢复诉讼服务中心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等线下工作,正常办公。




温馨提示



一、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场所办理诉讼业务或信访申诉请遵守以下要求:



请来访人员自觉遵守人民法院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自觉接受行程码、健康码(或湖南场所码)核查,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排队时注意间距在1米以上。


市外、省外入张人员请随时关注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


凡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二、倡导优先采用线上方式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和信访申诉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来访群众可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湖南网上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信访申诉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提交诉讼材料、查询信息、网上退费、网上信访申诉等事项。


推荐大家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办理保全、鉴定事项。


如在诉前、诉中自愿调解的,提倡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


大家可以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信息。


上述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竭尽全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