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郑某元虚构其叫“胡裘”的舅舅手中有一枚“功能章”,凭该“功能章”可以从美国花旗银行支取美金9.3亿元,并谎称“胡裘”欲出售该“功能章”,委托郑某元寻找买主,并许诺对出钱出力的人给予高额回报。郑某元以此诱骗王某某、杨某某等人为出售“功能章”出钱出力,并通过王某某、杨某某等人的介绍,骗取他人为出售“功能章”出钱出力。在买卖过程中,郑某元以需要提供生活费,接货主为由步步为营诱骗十余名老年人“入坑”出钱。多名被害人准备办理关于9.3亿美元“功能章”项目(验资等)兑现时,郑某元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功能章”项目骗取共计骗取他人财物为人民币113 700元。后,被告人郑某元虚构自己手中有一颗“夜明珠”要出售的事实,让李某家帮忙找买家,以买卖“夜明珠”需要经费为由,骗取李某家人民币16 000元。所骗财物均被被告人郑某元挥霍。
慈利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元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财物。
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界中院经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本案被骗老年人均为70周岁以上,犯罪分子对该年龄段老年人易轻信、辨别能力差、防范意识低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诈骗。儿女在生活中一定要与老年人多沟通、对老年人多关心、多观察。面对高额诱惑,老年朋友事前和家人商量,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遭遇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