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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指引(试行)》的通知(张中法〔2022〕62号)
作者:商事审判团队  发布时间:2022-08-22 15:45:06 打印 字号: | |


 

为妥善处理群体性公司、证券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附件: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指引(试行)》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