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走访
“感谢永定区法院的法官们冒着高温酷暑来帮我解决问题,办案雷厉风行,耐心细致,短时间内将案子圆满结案。”7月11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结合“政法单位联乡镇、政法干警进村居”大走访活动,成功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对执行法官们连声感谢。
2020年3月,桥头乡村民王某与黄甲、黄乙达成购买宅基地口头协议,并于当日分别给黄甲支付了20000元,给被告黄乙支付了转让费2000元,二被告也分别给原告出具了收据。之后王某在申办建房手续时被告知,二人出售给王某的宅基地,早在2005年8月就因项目建设需要被人民政府依法征收,王某不得在此建房。王某遂找到黄甲和黄乙要求退钱,在遭到拒绝后将二人起诉至永定区法院。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求,要求黄甲和黄乙退还收取的钱款。但判决生效后,黄甲和黄乙一直未按判决履行。2022年4月,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向永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恰逢开展“政法单位联乡镇、政法干警进村居”大走访活动,负责联系桥头乡的执行干警主动上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被执行人及其家人进行劝说,并将拒执会面临的惩罚进行详细阐述,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导,黄甲黄乙当场答应筹钱尽快履行。7月11日,被执行人黄甲黄乙向王某支付了全部的款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永定区法院将结合“政法单位联乡镇、政法干警进村居”大走访活动,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