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无证驾车发生事故后,为骗取车辆维修保险金,竟让朋友顶包,最终事情败露,二人均受到法律惩处。6月24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保险诈骗案件,被告人周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刘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周某驾车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上围墙。事故发生后,因周某属无证驾驶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维修费,为此,周某、刘某商定,由刘某谎称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周某先行离开现场。随后刘某拨打某保险公司电话报险,周某也假意刚刚得知事故情况,并向当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陈述。后来,该保险公司向周某赔付车辆维修费20余万元。同年7月,在查明事实后周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骗保行为并退缴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刘某共同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本案中,二人系共同犯罪,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鉴于周某有自首行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时,有的事故过错方为了获得经济赔偿,虚构事故原因或者找人“顶包”,这种行为极其不可取,如果骗取保险金的数额较大,无过错方也会面临因共同诈骗被追究刑责的风险。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保险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