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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管道堵塞引发房屋透水,开发商、物业、楼上业主均成被告
作者:向进 何莉  发布时间:2022-06-20 15:29:47 打印 字号: | |


 

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反流,造成三楼住户家中电器、地板、墙面等受损,这个损失由谁承担?

2021年12月,因管道堵塞致使家中透水,、龚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同单元25户业主(实际入住20户)、物业公司、开发商共同赔偿损失。今年3月17日永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家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8 488.42元;被告张家界某物业服务公司赔偿原告2191.4元。6月16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基本案情:、龚某购买张家界永定区某小区三楼商品房后,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厕所厨房管道多次发生屋内冒粪水情况导致家中沙发、电器等家电及地砖、墙面等装修被污水浸泡,并致使租房人退租。因无法确定是楼上住户使用不当引起管道堵塞,还是管道质量、设计存在问题。为此,原告胡、龚某将三方起诉至永定区法院,请求三方共同承担其房屋透水损失、在外租房费用、鉴定费100103元。

永定区法院受案后,通过诉前鉴定程序对房屋透水导致的财产毁损情况进行了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意见和实际情况,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胡某、龚某房屋受损系因厨房、厕所的排污管道堵塞引起,物业公司在疏通排污管时清理出了抹布、头发等杂物,业主的不当排污是造成管道堵塞的原因之一。因不当排污行为无法确定行为人,故包括原告在内的3楼以上实际入住的20户业主对于原告受损依法应承担30%责任。其次,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要求,厕所污水与厨房污水应分成两个排水系统,由两根独立的排污管道分别排污。原告胡某、龚某居住楼栋的排污管道从3楼以下便汇聚成一根排污管,虽然楼栋已经建设部门验收合格,但不排除3楼以下排污管存在设计缺陷。该开发商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依法应承担65%责任。再次,物业公司负有定期清理排污管道义务,存在管理上的疏忽,依法应承担5%责任。同时,考虑到邻里关系修复,为弥合胡某、龚某与其他住户分歧,在该院民二庭庭长覃遵辉多次协调下,胡某、龚某与20名业主成功达成每户只赔偿100元协议,并自愿放弃未入住的5户业主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共用水管和排污管属于公共设施,开发商应按要求修建,物业公司应定期清理,业主应正确合理使用,以免因侵权行为发生时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又无免责事由而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