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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老年搭伙十三年 一方病故起纠纷
作者:张晓哲  发布时间:2022-04-02 14:57:20 打印 字号: | |


2022年3月30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

原告李爷爷今年已有71周岁,与被告陈某的母亲吴奶奶同居生活了13年,但未登记结婚。吴奶奶在被诊断有精神病后,也是由李爷爷陪伴照顾着,被告陈某到2014年结婚成家一直与吴奶奶、李爷爷居住,生活不富足但也算是其乐融融。

2019年,为翻修房屋,陈某夫妻二人外出务工赚钱,李爷爷也做了一些搬运、做饭等力所能及的琐事。2020年10月,吴奶奶的去世使得牵连在李爷爷与陈某夫妻之间的纽带断裂,李爷爷与陈某夫妻的矛盾渐显,最终达到了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经村委会、司法所调解,陈某给李爷爷支付了4000元,李爷爷仍不服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夫妻二人给付6万元房屋分割款。

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邀请了当地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李爷爷还有女儿,此次诉讼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要继续与陈某夫妻共同居住生活,仅仅是因为照顾吴奶奶多年,为陈某家付出了劳务,却没有任何补偿而不服气。

厘清双方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反复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促使陈某与李爷爷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再支付李爷爷6000元,李爷爷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在重视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也不能忽略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人生难得老来伴,这既是缘分更是福分,在安享晚年时,也千万不要忘了与“老来伴”办理结婚登记以获得国家法律上的保护。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