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芙蓉桥法庭巡回审理一起排除妨害案。
原告谷某福与被告谷某明既是邻居又是亲戚,两家人关系一直较好,2022年1月6日,谷某福一纸诉状将谷某明告上法庭,原因是谷某明在其房屋南边亦是谷某福房屋北边饲养牲畜及家禽,且不及时清理粪便,导致谷某福家中经常弥漫着各种恶臭,且有大量蚊虫“飞舞”,严重影响两家人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两人多次协商未果后,谷某福便诉至法院要求其清理粪便并不得在该地段饲养各种牲畜及家禽。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发挥“办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芙蓉桥法庭选择巡回审判的方式在案发地进行公开审理,村干部代表、周边村民进行现场旁听。
庭审中,谷某明最终自愿与谷某福达成调解协议,并保证及时清理粪便,今后不在两人房屋中间饲养猪、牛、羊等大型牲畜。为让旁听群众深受教育,庭审结束后,芙蓉桥法庭干警开展了以案释法宣传,向旁听人员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这既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为民办实事的缩影,也是服务于新时代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