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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善意执行 企业诚信履行
作者:何莉 田盛  发布时间:2022-03-17 09:34:28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2月,张家界某医院与张家界某建筑公司签订装修工程合同,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拆掉外走廊墙壁上的两个固定CT设备用的穿墙螺丝,导致CT设备失去固定倒地损坏。后双方因设备能否进行修复、修复金额等问题产生了较大分歧,最终诉至永定区法院以求解决纠纷。

法院在审理后作出判决,由建筑公司赔偿损毁导致的损失合计47.7万元。但案件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按照判决书载明的内容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2022年1月26日,医院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对该建筑公司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在本地是较为驰名的一家企业,考虑该公司为在营正常生产企业,若采取强制措施必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认为既要运用法院的强制力,又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要体现司法权威又要解决实际问题,才能让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安心生产、放心经营,遂将公司负责人通知到执行局,告知其如果不履行相应职责,将会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届时将会对公司招投标等运营情况产生影响,并且视情况会对相关法定代表人采取失信甚至司法拘留等措施,希望公司权衡利弊,尽快履行义务。在了解到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之后,该建筑公司最终于本月将执行款打入了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