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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法官高效促调解 及时履行化纠纷
作者:陈洋洋  发布时间:2021-05-28 10:42:41 打印 字号: | |

达成调解协议

 

   “感谢法官的高效率,起诉才两天,困扰我多年的心结就解开了。”

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执行异议案件。经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当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兑现执行款项,一件执行案件和一件执行异议案件当场结案。


2012年,原、被告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年支付12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原、被告关系疏远,双方产生隔阂,导致被告无法正常探视子女,被告因此停止支付了抚养费。原告见状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子女抚养费。后被告以原告超过申请执行期限为由,提出执行异议。

考虑到本案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特殊性,以及原告在外务工,需及时返岗的紧迫性,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收到案件的第二天,便组织双方来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多次从法律、情理的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背靠背”、“面对面”的沟通,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出发点,明之以法、示之以利害,耐心开导原、被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化解矛盾纠纷,最后经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兑现抚养费并撤回执行异议申请,该起纠纷就此化解,一件执行案件和一件执行异议案件当场结案。

该起执行异议纠纷从立案到达成调解仅用时两天,该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既让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义务、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双方当事人消除了隔阂,化解了矛盾,为未成年子女的成长营造了健康、良好的环境。

 

据悉,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桑植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始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践行要旨,切实把教育整顿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综合审判庭积极贯彻“我为群众办事实”活动,全庭干警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宗旨,一以贯之地为民办实事、舒民忧、解民困。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