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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驻村帮扶不忘法律扶贫
作者:朱爱国  发布时间:2021-05-25 08:56:30 打印 字号: | |


 

“朱书记你好,电力公司的补助款已收到,谢谢!”5月19日上午,慈利县人民法院派驻赵家岗土家族乡长安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朱法官在收到上述一条手机短信后,轻松地舒了口长气,一份成功的喜悦油然而生。

2020年6月,国网慈利县供电有限公司三官寺供电所对江赵线的电路沿线进行杂草树木清理的“砍青”工作,赵家岗土家族乡长安村7组村民杜某是受雇民工之一。在“砍青”过程中,因供电所现场安全管理未完全到位,杜某本人亦疏忽大意,在砍伐一颗椿树时被突然倒伏的树干击中右脚踝,在送往江垭镇某民营医院救治一周后,自行回家用草药疗伤三个月,由于固定不牢和注意不足,造成右脚踝错位变形致残。为此,杜某去年底几次找县人民法院派驻村工作队人员咨询维权事宜,工作队员耐心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程序,并建议尽量选择协商解决。

2021年年初,杜某自行与供电所协商2次未果,再次寻求驻村工作队帮助。4月中旬,驻村第一书记受邀2次参加双方的协调会,与市、县供电公司的法务人员和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给杜某宣讲法律规定,在法、理、情中竭力维护其合法权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国网县供电公司补偿杜某各项经济损失5.5万元(含已支付的医药费8000元),杜某放弃其他请求。

为落实协议内容,驻村第一书记又于4月底带领杜某到县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帮助代写申请书、办理立案、联系对方当事人,与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和速裁庭法官沟通协调,配合法院完成司法确认过程,并督促国网县供电公司及时履行协议。根据公司内部的经费预算操作流程,5月中旬,国网县供电公司将应支付的补偿款4.7万元汇入杜某预留的银行账户中,一场本来可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纠纷,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参与下,最终以协商途径圆满解决,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慈利法院派驻赵家岗土家族乡长安村帮扶工作队在驻村近两年时间内,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驻村的治安管理、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协助村支两委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6次,协助审查村集体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3份,义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基层党员、个体户和普通村民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指导、调解、诉讼等近30人次,免费赠送各种法律书本、资料2千余份。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