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你好!本院多次督促你和你爱人履行还款义务,你均不予理会,这是规避执行的行为,今天我们将依法拘留你!”
“何警官,咱们有话好好说,我马上想办法筹钱,请你们不要拘留我。”
这是一段慈利县人民法院岩泊渡法庭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案件的现场对话。据悉,被执行人赵某与陈某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易某劳务赔偿款12万元,在经法院判决确认后仍拒不支付,易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夫妻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且多次电话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赵某夫妻二人态度消极,丝毫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意思。生效判决岂能是一纸空文?执行法官随即将赵某二人拘传至岩泊渡法庭,要求其立即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否则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看到盖有公章的拘留决定书和法警手中亮闪闪的手铐,心理防线崩溃了,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段对话。
一周后,赵某夫妻二人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成功付清了12万元劳务赔偿款,双方就此签订和解协议,该案至此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