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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作者:教育整顿办  发布时间:2021-04-28 10:49: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五)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六)职务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量刑畸轻的问题;

(七)执行案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涉诉、涉执、涉纪等方面投诉举报难的问题;

)法院干警和工作人员涉毒等问题。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44—8522202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受理截止日期:6月15日

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干警问题的来电

若有线索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张家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428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