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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回应群众新期盼 “枫桥经验”促调解
作者:唐丽君 罗木会  发布时间:2021-04-15 16:23:32 打印 字号: |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慈利县人民法院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在案件处理中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同时积极促进当庭履行,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案件执行压力,免去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节约了诉讼资源,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近日,该院苗市法庭坚持问题导向、诉求导向,以钉钉子精神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调处一起离婚案件。

真的很感谢法官,因为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两个人自己协议离婚时总是以争吵结束,拖到现在都很痛苦,现在一别两宽,走路都轻松了。”在银行门口,当事人感激地说道。这起案件,原告一次性偿还所欠被告亲属债务十万元,被告爽然表态,双方和气分手,为各自保留了离婚时的尊严和体面。

伍某(男)和卓某于1995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6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二子女。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期间亲戚朋友多次调解,二人关系并未缓和。2021年1月,伍某第三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卓某离婚。

案件庭审时,被告卓某数次情绪激动,表示双方无任何调解可能。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性格特征,承办法官采取迂回调解方式,多次通过分别单独约见原、被告从法理及情理角度剖析案情,开导当事人。但双方对债务问题争执较大,始终无法合理地对债务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该案涉及解除婚姻关系、争夺子女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等各种问题,双方分歧很大,争执激烈。于是,承办人先后三次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对双方提出的诉求深入地进行分析。

最终,在承办法官第三次调解中,原、被告双方终于打开心结,承诺一定会照顾好小孩,并对小孩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相互通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问题亦达成共识。

为彻底了结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当日,承办法官同原、被告一起前往银行将10万元汇入债权人账户,清偿了该部分夫妻共同债务。“能让你们双方都少一些怨气也是一件幸事,希望你们以后都能好好生活,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赵庭长站在银行门口,笑着向当事人挥手告别。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