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2021年3月23日,桑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犯罪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职务犯罪,被告人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接受法庭审判。
【案件事实】
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廖某某在担任张家界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处置国有资产、收购公司股权、职务调整等各项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6.6万元(其中未遂292912元);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金额达1274.2167万元。
【法院宣判】
一审宣判:被告人廖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法官说法】
被告人背离初心使命、动摇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最终滑入违法犯罪深渊。揭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警示了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严防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