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永定区人民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机制,激发特邀调解员队伍活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3月23日,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为孙某诉刘某合同纠纷,2020年在租金到期后,刘某未按约支付租金,并于3月11日单方通知原告孙某要求解除合同。孙某起诉到法院,为帮助当事人高效解决此案,减轻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本院通过诉前调解平台,经调解员轮番说理释法,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当庭支付违约金1.2万元,并不予取回押金2万。至此,当事人在没有花费任何诉讼费用的前提下纠纷得到了快速妥善化解。
此案经诉前调解得到解决,避免了进入诉讼程序,法官用高效率、低成本处理案件的方式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