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一审依法被判处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
(1)非法拘禁罪:2014年5月24日,周某某向卓某借款3万元。2015年2月16日下午,卓某指使吴某等人将周某某由桑植县家中强行带至慈利县卓某经营的寄卖行,后邓某某、向某甲等人轮流采取恐吓、辱骂、打耳光等暴力手段逼迫周某某还债,直至周某某朋友报警后,周某某才于当晚20时许被公安民警解救。后周某某在公安民警的见证下归还卓某借款人民币4万元。卓某非法所得人民币2110元。
2017年一天中午,邓某某、吴某等人在慈利县城找到躲债的被害人向某乙,并将其带至卓某的寄卖行。后卓某、邓某某、向某甲、吴某等人对向某乙采取威胁、辱骂、罚跪、殴打等暴力手段逼迫向某乙还钱,时间长达20余小时。次日中午,向某乙的弟弟代为还款1万元后,卓某才放其离开。
(2)故意伤害罪:2016年9月初,邓某某经手在卓某经营的“招财寄卖行”给温某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当日下午4时许,卓某指使他人以需要更改手续为由,将温某某喊至其经营的寄卖行。卓某逼迫温某某还钱,并与邓某某、吴某等人将温某某带至寄卖行二楼房间。后邓某某、吴某等人用木棒殴打、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逼迫温某某还款,时间长达7小时左右,造成温某某左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双下肢淤血浮肿等,左跟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温某某的母亲找人借款1.7万元交与卓某后,卓某才让其离开。
(3)寻衅滋事罪:2015年11月2日,卓某指使邓某某、向某甲找被害人唐某某收账。邓某某、向某甲在慈利县汽车东站某物流停车场找到唐某某之后,先是口头恐吓、威胁要其还钱,唐某某以其妻生病需花钱治疗,要求宽延还款期限,邓某某、向某甲未答应,并要求唐某某前往卓某的寄卖行,唐某某拒绝后遭到邓某某、向某甲的拳打脚踢。唐某某的妻子看见后,上前帮忙,后邓某某、向某甲二人即持钢管追打唐某某夫妇,并将唐某某妻子的右手腕部打伤。后卓某出面赔偿医药费5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卓某在慈利县城内开办寄卖行,从事民间放贷业务,并纠集被告人邓某某、向某甲等人,为讨账、收贷,先后对多名债务人采取威胁、恐吓、拘禁、殴打等手段逼取非法债务,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判决:被告人卓某、邓某某、向某甲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情节;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卓某、邓某某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卓某、邓某某、向某甲系恶势力团伙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卓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对被告人邓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对被告人向某甲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追缴被告人卓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110元。
小编提醒:如有贷款需求,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借款如有贷款需求,民间高利贷系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