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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中院:守住司法公正的“生命线”
“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纪实
作者:周密 陶涛  发布时间:2021-01-07 16:15:52 打印 字号: | |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的案子审得快、判得公。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9018件,结案18578件,结收比101.01%,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和裁判文书上网率均实现100%目标,案件调解率一直稳居全省法院第一。

面对这组数据,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满怀信心地表示:“这些都得益于我们开展的‘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把提升案件质量摆到首要位置,尝到了甜头。案件发改率降低,调解率增高,就是最好的证明。”

回望来程,全市两级法院使命在肩,锐意改革,不断探索提高审判质效的司法为民之路。

 

以司法改革打通提升审判质效的“经脉”

 

“谢谢法官,法院的办事效率值得点赞!”伍某从武陵源区法院拿到调解书后激动地说道。201912月底,由于与湖北籍韩某发生纠纷,受疫情影响,伍某无法前往湖北追讨欠款,20203月,他来到武陵源区法院准备起诉。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是一件普通民事案件,标的额小、争议不大,最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促成双方和解。然而,若按正常司法程序,该案从受理到结案,可能至少要耗费几个月的时间。

“从源头管好案件,用好已有资源,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好的办案效果。既给当事人减轻诉累,也避免了司法资源浪费。”市中院副院长吴媛春说,繁简分流的优势非常明显。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87.5%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现速裁。永定区法院“三分九步法”更是被省委政法委作为司法改革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

成绩的取得来自自我革新和担当。在“巩固年”活动中,全市法院以深化司法改革为抓手,将满足多元司法需求与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释放最大活力,让审判质效有了新飞跃。

“审判团队建设是提升审判质效的基础。”全市法院遴选员额法官10名、公开选调和招录工作人员13名、招聘书记员12名,人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着力完善新型审判团队,形成院领导抓分管团队、抓员额法官的责任体系,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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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法官多办案、办好案。2020年以来,市法院院庭长办案1194件,占全部案件的66.74%,两级法院院长带头办理了曾卫华涉黑恶案、某投资有限公司与慈利县政府行政协议案等案件。如今,在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已成常态,其中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更是一条“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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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平正义便捷高效地来到当事人身边,全市法院启动24小时智慧法院项目,实现立案、交费、查询、诉状自动生成等20余项诉讼服务的线上办理,“云柜”成为法官与当事人材料交接“中转站”,“湖南移动微法院”、在途速裁APP “云调解” “云审理”平台让诉讼实现零距离、全时空……一系列信息化手段跑出了审判质效“加速度”。全市法院电子卷宗整体覆盖率达100%,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99%,公开裁判文书20733份,位居全省前列。

 

用案件评查树立起质量第一的理念

 

“要搞好对照检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427日,市中院召开发改案件讲评会,讲评人壮晓阳指出了被发改案件存在的3个方面共6大问题,每个问题都举出了相关案例,同时明确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化对案件评查工作的认识,通过案件评查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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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把好审判质量关的一道重要防线。”对发现的问题专题研究、逐案讲评、以查促改,这是全市法院办案节奏明显加快,审判质效指标快速趋好的制胜法宝。

——实行动态监控。全市法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质量评查机制,将审判监督工作前移,将案件从立案到送达、从一审到再审的每个环节都纳入流程管理,实现全面覆盖、全程监控。改革传统的盯人盯案监督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流程监督,把司法权运行的每一个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

——强化精细管理。实行团队自我把关与庭长监督相结合,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变过去常规评查的做法,为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研究型评查。在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要求业务庭、主审人写出反馈和整改意见,防范案件被发改风险。同时将办案工作分解到审判庭、细化到审判团队,具体到每个人,使院庭长、全体法官和辅助人员层层传导压力。

——用活评查结果。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为考评依据,评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形成全院重视案件质量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倒逼法官提高办案质效。

此外,进一步发挥审判委员会监督把关作用,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发改案件双向评查机制》,修订法官和辅助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办案质效考核奖惩办法等制度,有效促进审判质量提升,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把调解结案作为最佳的结案方式

 

“再不接受调解,我们都对不住法官了”。经过前后9次的面对面调解,一起标的达6000多万元的建筑施工纠纷案从最初的红脸粗脖子、拍起桌子走人的不欢而散,到双方能安静坐下来协调,最终双方在拉锯战中握手言和。这起案件成为市中院民商事调解案例中的经典之作。

市中院民四庭庭长傅辉雪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

案件承办法官、市中院民四庭庭长傅辉雪表示,该案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证据缺失,遗留问题很多,若不妥善处理将影响广大小区住户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双方也会陷入长期的诉讼“泥潭”。所以市中院法官将处理该案的重点放在调解上。“实践证明,调解结案的确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结案方式。”

“一审服判息诉率不低于9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巩固年”活动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高要求,实际是倡导“案结事了”的价值目标。也就是说除了要求法官提升业务水平、增强裁判准确性外,还提倡做当事人工作,化解矛盾,激励调解结案。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点、线、面结合,形成全方位联动调解工作格局,两级法院均成立了速裁团队,通过诉讼程序的分层过滤,审判团队的分工协作,司法事务办理上的分类集约,诉讼服务供给上的分别施策,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时,加大诉调对接平台应用推广力度,依托调解平台吸纳调解员90名,对接调解组织81家,诉前、诉中调解成功案件2703件,调解成功率达65.7%

永定区法院旅游速裁审判法庭法官国庆假期期间办理涉旅纠纷

同时围绕市委“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推进旅游速裁工作改革创新,化解旅游纠纷235件,基本实现涉旅纠纷“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当天执行兑现”目标。

一切为了公平,一切为了正义,围绕这一目标,张家界市两级法院切实走出了一条新时代司法为民之路,在全力确保办案效率的同时,坚决守住案件质量这条关乎公平正义的“生命线”。今后,全市法院将继续砥砺奋进,以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回应人民期待!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