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上午9时,经过永定区旅游速裁法庭与旅游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湘潭张先生与某酒店与旅行社的旅游纠纷终于平息。
当日上午,酒店与旅行社同意共同承担将客人易某送往湘潭市市内医院的120救护车费用4800元,支付易某医疗费等费用1300元。救护车于10月3日10点30将易某送往湘潭医院救治,伤者及其家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0月2日,湘潭市游客张某一行四人来张旅游,与某旅行社签订合同,并入住某酒店。在进入酒店房间时,89岁老人易某出电梯后被摆放在过道的茶几角绊倒摔伤致其骨折,后联系酒店工作人员将其送至医院检查救治。
因就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易某家人进行了多方投诉,接到指令的永定区文旅局联系旅游速裁法庭现场进行处理。张某要求酒店退还所交2号住宿费350元,要求酒店与旅行社支付在医院发生的医疗等费用1300元,并负责派(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将伤者易某平安护送至湘潭市医院治疗的费用。旅游速裁工作人员与游客调解至3日凌晨两点多未果,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随后,旅游速裁法庭联系人民医院重新帮忙联系救护车,并从长沙请了专业救护车来护送易某回湘潭进行治疗。
通过将近24小时的调解,酒店与旅行社终于同意共同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