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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母欲将子赶出门 法官上门解纠纷
作者:刘曼  发布时间:2020-09-30 13:53: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八十七高龄的母亲陈某某起诉要求其儿子朱某某搬出家门,后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母亲陈某某予以撤诉。

陈某某与朱某某系母子关系,共同居住在桑植县利福塔镇的一栋房屋内。现陈某某找了个老伴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朱某某心中存有不满,遂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经常发生“口舌之战”,陈某某无法忍受,故要求其儿子搬出该房屋。

承办法官陈凤受理该案后,通过前期阅卷及沟通认为,该案属典型的家事纠纷,不仅需要解开法律症结,更需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考虑到陈某某年事已高,为达到良好的调解效果,陈凤法官决定携办案团队下乡,上门调解该案。

“作为儿子应尽孝道,尊重、理解母亲的选择,让年迈的母亲能安度晚年……”

“您作为母亲,年级大了,身边也需要孩子的照料,只要儿子能尽孝心,陪在您身边才是天伦之乐啊……”

经过几番调解和沟通,双方当事人终放下心中芥蒂,决心让家庭回归和睦与温馨,珍惜家人与亲情。

为公正高效的解决纠纷,桑植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立了涉军、劳争类纠纷,环资、涉农类纠纷,家事类纠纷,金融类纠纷,侵权类纠纷,破产清算类纠纷共计6个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学习、总结和研究相应类别案件的办理方法和裁判思路。多年来,各专业审判团队为桑植县人民法院各类纠纷案件的妥善化解与公正裁判提供了诸多宝贵的意见、经验和方法,有效的减少了案件的发改率,亦为年轻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成长提供了大量的学习素材。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