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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业主拒不支付物业费 法院善意执行促履行
作者:唐丽君  发布时间:2020-09-30 13:49:04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送来感谢锦旗


9月28日,桃园馨城物业公司向慈利县人民法院岩泊渡法庭送来一面印有“惩恶扬善为百姓排忧解难 执行神速给企业保驾护航”的一面锦旗,对岩泊渡法庭全体干警尽心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公司追回近5万元物业费的举动表达深切谢意。

    去年12月,馨城物业公司因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向慈利法院提起诉讼。物业费用缴纳期限届满后,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讨,小区业主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受理该系列案后认为,此批案件的人数较多,具有群体性特征,强制执行只会激化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致使小区管理更加混乱,故需调解优先,通过沟通发现症结,才能真正化解矛盾。面对消极应诉的业主,法官们召集部分业主,耐心倾听他们的抗辩意见,并向业主讲解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同时也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敦促他们重视业主需求,完善物业服务。而对于依旧消极应诉及不接受调解的业主,法庭也积极与其沟通协调,总结整理物业公司服务中存在的瑕疵,并告知业主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容易在银行等金融系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给其日后的生活带来不便。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小区业主主动将全部执行款转入法院执行专项账户内,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