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不是张法官,我是被你们法院悬赏的被执行人,我不想再逃避了,我想来法院配合你们的工作,请问怎么做才能把我的悬赏撤销。”原来,这是9月16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发出悬赏公告后第二天,被悬赏的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主动履行义务。
9月19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张某某、邓某某就来到永定区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邓某某主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腾让房屋,被执行人张某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
让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让被执行人敬畏法律,让胜诉当事人在执行中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一直是永定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近年来,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中的困难,得到永定区人大、公安、检察机关的强力支持,执行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动,区法院执行局多头举措,发布“悬赏公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律师调查令”、“司法建议书”,有力的促进执行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