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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和解却玩“失踪”!变更登记实欲金蝉脱壳!且看法院如何执行!
作者:彭海波  发布时间:2020-08-26 15:16: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冻结被执行人王某某实际享有的登记在他人名下的公司全部股权,禁止案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一、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王某某欠伍某某30万元,经法院调解后,王某某未按调解协议主动履行。2020年5月,申请执行人伍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桑植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通过了解发现,王某某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曾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多年,并凭借其影响力在外借钱。

二、执行经过

初步行动:自称系公司实际权利人 请求和解却玩“失踪”

2020年5月底,执行法官找到王某某,王某某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称自己是张家界某独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享有全部股权,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是代王某某持股,该公司现有100多万债权在其它法院审理,且书面承诺胜诉后用此款履行本案支付义务。此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某进一步核实情况,王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见面,和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踪”。

深入调查:变更公司地址 拟转让股权金蝉脱壳

查找线索,追踪被执行人动向。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查询,发现案涉公司地址进行了变更登记,遂立刻驱车前往公司新地址展开调查。虽未找到王某某,但调查到王某某欲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应受让人要求先变更了公司地址。
    核实情况,取证确定股权归属。执行法官首先在张家界某法院调取了案涉公司尚在审理中的债权诉讼案件相关材料,其次调取王某某的离婚协议,最后向案涉公司登记的法人代表陈某某进行调查取证,最终确认王某某为该公司实际权利人,享有公司全部股权。
    采取措施:冻结股权限制变更拉黑限高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核实情况后,立刻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冻结了王某某实际享有的登记在他人名下的公司全部股权,并禁止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将王某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考虑到疫情影响及其诉讼案件的及时处理,在征求了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法院未对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目前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其他法院判决生效执行后即实现其债权。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投机取巧只会自食恶果,亦将无法诚信立足于社会!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