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也是有缘才成为一家人,都曾为经营整个家庭贡献力量,没必要因遗产分配计较太多得失,案件道理能说清,感情是说不清的呀……”
“谢谢叶法官,您说的有道理,让您费心了……”
两个月的电话沟通,近三小时的当面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撤回起诉。
2020年6月8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遗产分配引起的纠纷。2014年,吴某的父亲与朱某再婚。2017年,吴某的父亲不幸去世。吴某、朱某就继承问题发生争执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约定一套房屋归吴某所有。此后不久,朱某搬走了该房屋内大部分家具,双方又因该房屋内家具归属问题产生了新的纠纷。2020年6月,吴某再次将朱某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朱某对吴某提起反诉。后因吴某未按时缴纳诉讼费,法院对吴某的起诉按其撤诉处理。
承办法官叶光双通过阅卷了解案情,与当事人沟通后,认为一纸判决虽解决了当前纠纷,但会进一步恶化当事人的关系,致使矛盾升级、问题不断。本案不仅要彻底解决双方纠纷,更需要修复当事人的家庭关系。案件审理过程中,叶法官多次与朱某联系,希望朱某能放下心中芥蒂,撤回对吴某的反诉。但朱某认为是吴某起诉在先,不愿意就此撤回。叶法官遂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叶法官从法律上进行解释、从情理上进行交流、从思想上进行疏导,近三小时的沟通,双方态度终于发生转变,朱某自愿撤回对吴某的反诉,纠纷也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家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和谐,桑植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用法律人的爱心、担当与智慧,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践行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最大限度地实现着情理法相交融,使法律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