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定区法院:强制执行一起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作者:向进 王鹏  发布时间:2020-08-24 08:30:45 打印 字号: | |

法官在执行现场做工作

 

    日前,永定区人民法院10余名法官、法警在永定区合作桥乡强制执行了一起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许某丛、许某年两家相邻,系同胞兄弟关系。本应和睦相处的两人,却因许某年家在建房时,将部分管道安装在了许某丛家的地下和屋外,导致生活废水从许某丛家的地下和屋外经过,致使其生活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但许某年却坚持认为下水排污管道的铺设没有问题,拒不对下水管道进行拆除整改。为此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最终法庭相见。

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许某年在建房时安装在许某年屋内的部分下水排污管道超过了地界,侵占了许某丛的宅基地,给许某丛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应当予以拆除;安装在许某丛屋外的下水管部分因双方界址无法确认,不能证明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因此不予支持。

判决生效后,许某年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为此,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

法官寄语:在处理邻里纠纷时,人民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之间的邻里关系,遵循乡亲们的事无小事、调解优先、团结互助、方便生活的原则。古人常说“远亲不如近邻”,本着相互谦让尊重,互帮互助的出发点,才能营造一个心正气合的邻里生活氛围。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