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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法院副院长带案下基层调解相邻权纠纷
作者:周陵 周小晖  发布时间:2020-08-20 13:10:30 打印 字号: | |

调解现场

 

为更加稳妥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8月19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伍少杰带领办案团队,深入桑植县上洞街乡麻落村七节组就一相邻权纠纷查看现场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该案系一相邻通行纠纷案件,2019年上半年,一审原告唐某甲为修建新房开通了房屋右侧老屋场牛栏部分通道,房屋修建完成后,被告毛某某将牛栏通道封堵,被告唐某乙便将房屋左侧新槽门堆砌水泥砖,将新槽门封堵,从而造成原告唐某甲一家出行不便,原告唐某甲便起诉至桑植县人民法院,桑植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毛某某停止侵害,一审宣判后,被告毛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考虑到该案系相邻通行纠纷案件,为了解案件事实需要查看现场,且本案所争议地点系国贫县偏远地区,路途往返会增加当事人诉讼负担,伍少杰副院长遂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伍少杰副院长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指出了各方在案件中存在的过错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让其心服口服。随后,围绕新民风建设、邻里团结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及传统美德,对各方不理智的作法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双方引以为戒,不计前嫌,互帮互助。并希望三家借助本次调解的机会放下包袱,着眼长远、搞好关系,抓住机遇,把心思放在发展生产上。尽管历经3个小时的调解,各方分歧太大,未能当场达成协议,但审判团队主动下访、耐心调解的做法,初步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心里隔阂,缓和了矛盾,为下一步依法裁判、修复三家关系,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带案下基层调解,从维护和谐健康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下功夫调处矛盾纠纷,努力缓解当事人的心理压力,有效的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