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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立,执行起
桑植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财产交接系列案
作者:龚芳  发布时间:2020-08-17 09:16:22 打印 字号: | |

整队出发

给被执行人做工作


 

2020年8月7日,桑植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检察院干警及县电视台记者共同见证开展一项执行活动,对涉案以物抵债的桑植县某食府进行了财产交接。

执行现场:上午8时50分,执行干警和见证人员到达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熊某某提前藏身在样板房间内,拒不下楼配合执行,情绪激动,言辞极端,并用手机拍录视频。经参与本次执行工作的领导与其沟通协商,熊某某仍拒绝提供钥匙配合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局。

9时20分,为防止意外,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进副院长要求熊某某一同前往县政法委接访,王真旭局长留在现场指挥执行活动。此时,熊某某的姐姐仍藏身现场,拒不开门。9时55分,执行干警从一破损处进入现场,找到被执行人姐姐并成功将其劝离现场。10时10分,经过耐心细致辩法析理、说服劝导工作,熊某某同意配合执行,执行人员开始分三组清查现场财物并予以登记。11时05分,现场财物清查完毕,王真旭局长向申请执行人代表告知法律权利、义务事项,申请执行人代表查看记录后签字捺印。11时30分,执行程序结束。

 执行背景:本案系涉及47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熊某某、龚某某、某食府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系列案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已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对某食府进行处置,均没有处置成功。2019年10月21日,经长时间沟通协调,双方同意以物抵债的方式处置财产后了结案件。 因申请执行人人数较多,且某食府处于对外出租状态,又遇疫情的影响,财产交接事项一直没有办理。申请执行人选举出代表人并强烈要求进行财产交接,经承办人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方案,确定于2020年8月7日实施强制执行。

因执行行为具有强制性,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财产权利,实践执行工作司法公开,桑植县人民法院创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监督员到现场参与执行工作的机制,零距离感受司法工作,打造阳光司法新模式。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