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一男子通过微信聊天软件结识一女子,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此后多次以生病住院急需治疗费为由实施诈骗,共骗取被害女子钱财11.15万元。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对吴某某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基本案情:吴某某是慈利县高桥镇人,只有小学文化的他一直没有找到稳定工作,又嫌赚钱太辛苦,总想着一夜暴富,于是,吴某某想到了骗取他人钱财的方法实现发财梦。2018年的某天,被告人吴某某通过微信添加了杨女士为好友,在与杨女士的聊天中,他冒充是交警队工作人员,后又谎称自己离职后到桑植县承包工程。随着两人感情逐步“升温”,吴、杨二人最终发展为“情人”关系,吴某某趁热打铁,编造身患重病需在长沙、北京、厦门等地治疗、购买医疗设备、支付住院费用等虚假事由向杨女士要钱,“痴情”的杨女士认为对方有困难理应帮一把,从起初要几百元,到后来的几千元,杨女士从不推辞。自2019年8月19日至2020年2月3日,短短几个月时间,被害人杨女士先后向吴某某微信转账69次,转账金额共计人民币11.15万。待杨女士发现情况异常并要求吴某某还款之时,吴某某早已将其拉入微信黑名单中。2020年2月10日,被害人杨女士向慈利县公安局报案;吴某某已于同年5月1日被警方抓捕归案。
法院判决: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以网恋为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正呈多发趋势,网恋中不乏有骗子藏身其中,以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法官借此案例警醒广大网民在网络交友时需擦亮双眼,防止情感和财产受到双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