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研究等程序,确定吴亚玮等6名同志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选调对象。为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监督,现对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文化程度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拟调入单位及职务 |
1 | 吴亚玮 | 女 | 1990.12 | 本科 | 慈利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2 | 陈飞燕 | 女 | 1990.09 | 本科 |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3 | 高凯龙 | 男 | 1991.07 | 本科 | 永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科员 |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4 | 邓海英 | 女 | 1990.03 | 本科 | 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5 | 涂玲芳 | 女 | 1990.09 | 硕士 | 慈利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
6 | 宁晓锋 | 男 | 1987.11 | 本科 |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文秘 |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不受理匿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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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