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又成功执结一起刑事涉恶财产执行案件,成功追缴被执行人罚金及责令退赔款项共计2000余万元,现武陵源区法院已将辖区刑事涉恶财产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
2019年7月,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王某某、汤某某等四人涉恶案件中,四被告人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左右,共判处罚金近900万元,并责令四被告人退赔给受害人宜春市某房地产公司1100余万元。
案件执行中,武陵源区法院加强执行联动,多途径查找、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及时与侦查机关对接,对王某林、汤某某在公安机关冻结、查封的房产予以续封,对汤某某、王某电等人扣留的部分资金作为罚金予以移送。经与在监狱服刑的三名被执行人谈话,部分被执行人认为自己已被判较重刑期,对罚金刑执行消极应对。法院通过与监狱联动,共同对被执行人王某林、汤某某多次谈话教育,最后王某林、汤某某自愿与家属联系要求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王某林、汤某某等人的家属通过主动变卖房产兑付、亲属担保分期履行、到期债权配合执行及退赔协商和解执行等形式,积极交纳相关款项。审执联动,案件审理中执行法官提前介入执行,摸清被告人财产,并与审判法官共同督促、动员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退赔和交纳罚金,争取在量刑上得到从轻处理。2020年6月30日,最后一笔328.5万元罚金上缴财政。至此,该院涉黑恶案件财产刑及涉财产部分全部执毕,予以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