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被告人
6月23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林某鹏、米某东等14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制造、买卖弹药、非法邮寄弹药罪案。该院采用了“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的方式审理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被告人林某鹏通过网络购买了液压油缸、油泵、电控箱、模具、熔铅炉等设备材料,用于制造不同规格的气枪铅弹。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林某鹏伙同米某东、冉某海等人通过QQ、微信、whatsapp等通讯软件发布售卖气枪铅弹的相关信息、联系客户订单、邮寄订单包裹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林某晨、汪某清、余某杰等人至案发,共违法买进气枪铅弹数量达五十余万发以上。
整场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最后陈述过程中,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
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