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你们执行措施有力,我们到现在可能都拿不到一分钱”。6月6日,经过桑植县法院、公安两家的齐发力,申请执行人覃某终于领到了被执行人退回的第二笔保证金28万元,感激地发出肺腑之言。
2018年8月,覃某与夏某、印某某签订合同,由覃某交200万保证金入股夏某与印某某在长沙的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但是合同签订了快两年,工程也一直没有动静,保证金也石沉大海。为此,覃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调解各方达成协议,由夏某和印某某退还保证金200万元。
因夏某和印某某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2020年3月4日,覃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收到该案后立即行动,立马前往长沙准备处理夏某名下房产。但因为夏某的房屋已被轮候查封,执行行动没有取得实际效果。执行人员返回后,接到覃某提供的又一线索,便立即改变执行思路,连夜折回长沙,开始追查覃某所交纳的200万元保证金的去向。
执行人员拖着疲惫的身体,三天之内行程2000多公里,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覃某当初交纳的200万元保证金并没有打入长沙相应项目公司,且公司也没有发包这个工程项目。此时,执行人员敏锐地觉察到本案可能涉及合同诈骗。于是,将本案犯罪线索移送给了永定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先后驱车几千公里,前往长沙、衡阳、永州等多地调查,最终查清了犯罪事实。在公安机关强大攻势下,资金使用人被迫退还保证金28万,加上之前已给付50万元,覃某在法院、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共计已取得退回保证金78万元。当天,覃某与夏某、印某某还就后续退款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印某某承诺每月退还保证金2000元,夏某某8月底前给付50万元。
近年来,桑植县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不断拓展执行思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与公安等多部门开展执行联动,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有力的执行措施,大大提高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效率,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