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永定区法院:为取证“打气”,首创委托律师调查制度
作者:王鹏  发布时间:2020-06-11 08:26:07 打印 字号: | |


 

“你们法院的调查令太管用了,让我们律师少走了很多弯路,如果没有这份调查令,我还在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而无奈。”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黄律师给永定区人民法院委托律师调查制度点赞。

取证难、调查难,取证成本高、效率低一直是困扰着律师们,相对于强制性的司法取证而言,律师取证权利很难得到保证。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6月3日,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并借鉴省会地区法院经验,与湖南风雨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律师调查协议”,协议签订后,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将接受永定人民法院委托,根据执行局要求,对委托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居所地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具体的委托形式为:对需要进行委托调查的执行案件,执行局将开具的律师调查令等函件送达风云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值班律师,由事务所安排值班律师对案件被执行人居所地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制作调查笔录或电话记录、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调查报告。风云律师事务所接受调查委托之后,须保证出具的公函不作它用,并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信息保密,并保证调查笔录或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开展委托律师调查,不仅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更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能提高执行效率,对维护司法公正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永定区人民法院将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不断更新和优化操作方法,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