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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法院:“解锁”小黄车 办案路上更高效
作者:龚芳 王真旭  发布时间:2020-05-20 08:31:22 打印 字号: | |


5月12日,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真旭“解锁”了一项“新技能”,骑上便捷灵活的共享电动车完成了一起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的材料调取工作。

申请执行人谷某某与被执行人向某某、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于2017年12月首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4.059万元。立案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没有申报任何财产,经过多次执行工作,案件仍剩余10.5万余元未执行完毕。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调查发现向某某在桑植县建材市场有一处门面,便在执行过程中对该门面依法进行拍卖,经两次拍卖、变卖流程,该门面均未成功卖出。同时,执行人员还发现该门面自2014年至今一直处于对外出租状态,2019年和2020年的租金共计3.5万元,承租人已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了被执行人向某某,但向某某在收到该笔租金后,却并未履行剩余的执行义务。据此,承办人认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其抗拒执行的行为涉嫌拒执犯罪。为尽快查清情况,不耽误案件的调查移送,在该院办案车辆均已派出的情况下,案件承办人王局长经同事小彭的推荐,骑上了桑植县城内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小黄车”, 立即前往目的地,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小黄车’说走就走、停靠方便,还节能环保,办案车辆不够用时,青年干警都乐意尝试……”小彭说道。“助推审执质效、节约司法成本”,桑植法院干警将这一理念实实在在践行在了司办案路上的每一步。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