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了解情况
“张法官,魏某家人赔偿的22万已经到账了,我替我已经过世的老公感谢您,感谢法院!”近日,慈利县法院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以被执行人家属为执行切入点成功执结一起长达七年的交通肇事纠纷案件。
2012年3月,被执行人魏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屈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常张高速张家界出口前由西往东路口相撞,事故造成屈某一级伤残。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魏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后经永定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协议约定魏某向屈某赔偿各项损失30万元,如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则按60万元赔偿款进行赔偿。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魏某外出逃避,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直到2017年9月屈某某去世,该案仍未取得有效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曾多次前往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信访。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申请执行人家庭实际情况后,予以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3万元并督促慈利法院继续开展该案执行工作。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家境贫困是该案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掣肘。2019年11月,已过世屈某的法定继承人李某等正式就该交通肇事纠纷案件向慈利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经慈利法院执行干警多方调查、了解,被执行人魏某长期在外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家境贫困,在当地被纳入低保户,执行进度停滞不前。
在执行受阻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未曾放弃,在当地走家串户,了解涉案家庭成员情况,了解到魏某儿子在部队服役,案情出现转机。一方面,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渠道与其子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给其做工作,使其认识到其父亲拒不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及一系列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一方道明被执行人家境真实情况。最终通过反复调解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减少本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被执行人魏某其子主动筹措资金后一次性交纳执行款22万元,一起长达七年的交通肇事纠纷执行案化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