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问题解决了,法院的办事效率真是越来越快了”。4月15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首次采用“表格式”调解书,调解结束后,当场制作、当场送达,当事人10分钟内就能拿到民事调解书,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减轻了当事人奔波法院负担。
据了解,原告张某因经营教育机构需要承租被告杨某房屋,租期一年,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杨某支付了一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及水电费。但因房屋内有大量杨某的个人物品,且房屋存在部分功能使用问题,导致张某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的房屋。在多次交涉未果后,张某将杨某起诉至永定区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租金、押金以及水电费6.2万元。永定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受案后,认真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积极组织调解,最终杨某同意退还张某的房屋租赁费等费用3.7万元。
据立案庭副庭长潘琴介绍,“表格式”调解书按照案号、案由、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分类,将模板与具体案件信息相结合,能够实现文书即时生成,大幅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效率。同时,表格化的结构使得调解书内容简洁明了、重点突出,让当事人一目了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下一步,永定区人民法院将不断优化审判流程,积极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使类型化案件通过要素式审判方式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