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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法院:非法猎杀野生黑熊案生态修复义务执行完毕
作者:龚芳 卜忠明  发布时间:2020-04-08 08:29:50 打印 字号: | |


 

42日,桑植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政府一同对被执行人向某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执行情况进行实地验收,按期执结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案件。

20191216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杀野生黑熊案件,被告人向某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等刑罚。同时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人民法院判决责令其通过植树造林10亩的替代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判决生效后,桑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案件移送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卜忠明接收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期履行上述植树造林义务。被执行人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植树造林方案,在桑植县官地坪镇辖区内种植杉树1800余株,种植面积10亩,完成植树造林义务。

2019年以来,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接收刑事涉财产、涉行为执行案件28件,目前已执结7件。审判先行,执行断后,桑植县人民法院将坚决维护好国家和公共利益,尽力将每一份判决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