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
为更好践行《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全体干警及其家属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3月30日上午,慈利县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主要内容并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讨论。
会议详细解读了《条例》具体内容,肯定了其重要性、必要性,强调了《条例》中涉及各类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和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指出了《条例》是院机关抓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的最基本规范。
屈平院长强调,今年是文明单位创建年,机关单位是传承文明、倡导文明、生成文明、践行文明的坚强阵地,践行《条例》是院机关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务必落实四个“抓手”。抓表率,文明创建,党组先行,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为《条例》践行落实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抓学习,将《条例》作为党组、机关党委、支部重要学习内容,引导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条例》核心要义,确保人人知晓、人人了解、人人践行;抓实践,将《条例》融入院文明创建办组织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全院干警要树立“主人公”意识,自觉行动起来,从观念变起,从点滴做起;抓结合,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条例》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明纪。
自《条例》下发之日起,慈利法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对外,在近期审理一起森林火灾案时,屈平院长在审判现场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学习《条例》,号召大家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法律意识,在社会取得良好反响;对内,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制定并下发了《慈利县人民法院“学条例·量距离·促文明”主题活动方案》,全院165名干警参与了《条例》网上答题,今年5月底,将在全院范围内组织一次《条例》专题知识闭卷测试,进一步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