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陵源区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顺利执结赵某某、杨某某与武陵源区某某根雕店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既优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利,又为企业疫情后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2019年12月9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武陵源区某某根雕店原定于2019年12月30日前分别支付赵某某、杨某某工资10100元、4560元,但到期后该根雕店未履行义务。赵某某、杨某某遂向武陵源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对外下欠近400万元债务,在前期其他案件执行中,已对被执行人及业主的个人的财产予以处置,仍有部分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尚未执结,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该企业主要经营的旅游市场冲击较大,短期内难以正常营业,案件执行陷入难以执行状况。
2020年2月24日,在区法院执行人员的多次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为确保执行到位,执行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周末到被执行人仓库将货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清了劳动工资。同时,该院通过对涉该企业其他合同纠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予以约谈,其他申请执行人表示该企业目前受疫情影响经营现状困难,理解法院的执行,随后双方达成长期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企业恢复经营留下了原材料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