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3日下午13时许,在桑植法院的组织下,位于桑植县利福塔镇官庄村某处的四间砖房及六间牛栏等地上附着物被依法清除,涉案的近六亩土地顺利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利福塔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4月,利福塔镇官庄村村委会与当地村民瞿某因土地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6月24日,桑植法院判决被告瞿某应在三十日内返还租赁土地,并拆除在租赁土地上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判决生效后,瞿某没有按期自动履行。12月3日,利福塔镇官庄村村委会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因涉案土地涉及扶贫项目建设,桑植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原来,因为租赁关系历时较长,原有土地界址已经改变,且租用土地与瞿某从他人处流转取得的土地界址发生模糊,村委会与瞿某对腾地界址争执不下,故一直没有履行到位。执行干警现场察看土地状况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1月10日,双方对腾地界址、通行通道等问题逐一达成协议。
13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卫阳带队,组织双方按执行和解协议在现场划线、钉桩、绘图,确认了土地界址,对租赁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对土地上的树木进行了移植和清除,顺利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完毕。